深圳离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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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登轩-深圳离婚律师照片展示

  • 姓名:

    张登轩律师

  • 律所:

    广东桦仁律师事务所

  • 执业证:

    14403202110405593

  • 电话:

    15192577071

  • 地址:

  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地铁站B口(大冲商务中心)

专长领域

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即为离婚诉讼。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,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。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 规定“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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